1、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为此,我们不揣冒昧,拟从另外一个较为独特的视角对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一番粗浅的梳理,不当之处,尚祈学界同仁不吝赐教。
3、上周你建议我们向主管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一直在联系最高人民法院,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4、人民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5、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6、还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
7、中新网1月3日电,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刊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的文章称,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
8、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茂兴:本院受理吕秀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
9、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诽谤他人案件,中储公司洛阳分公司原总经理朱勇,因散发小字报造谣诬蔑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10、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