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对于形式上的先决问题则由法官根据自由心证原则进行判断,适用的是民事诉讼直接解决机制。
3、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民事侵权的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人等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却不予保护。
4、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
5、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较为粗糙,使一些当事人及法院得以借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级别管辖,实现其不正当利益。
6、在整个民事诉讼体系中,审级制度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7、2002年,当事人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在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湖北省南漳县等地的人民法院先后得到推行。
8、民诉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
9、与传统的民事诉讼相比,环境民事诉讼具有诉讼主体广泛、损失计算复杂、诉讼时效长等特点。
10、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