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群体诉讼.
2、法律所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而不是名誉本身。
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并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与缺席判决制度。
5、将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标准类型化,提出了不同类别海上人身伤亡民事赔偿的法定标准或学理标准。
6、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7、这些包括有用公费喝花酒、诈领助理费、假发票报帐、图利他人等等,全部可以一笔勾消,不再追究其民事与刑事责任。
8、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
9、最后,笔者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几个主要问题的重构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看法。
10、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以及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