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2、在后一种情况下,上诉法院可以命令重审,但要说明原审使用过的不可靠证据在新的审判中不得采用。
3、超过十五日,原审批机关未作批复的,视作原审批机关同意该公司解散。
4、判决是否在原审法院地申请执行以及已执行的情况.
5、股东应责成公司将该委任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6、宣判后,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重罪轻判”为由提出抗诉。
7、原审被告人张净,男,1943年10月26日出生于四川省温江县,汉族,大学文化,原系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退休人员。
8、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东莞市公安局对协议书上阿梅的签名及指模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均非其所为。
9、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10、在后者的情况下,BIT将可能是唯一可依据的基础来提交至国际仲裁并避免原审判地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