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2、“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3、原审法官的错误在于其法律结论.
4、超过十五日,原审批机关未作批复的,视作原审批机关同意该公司解散。
5、而且绝大多数国家是以原审法院管辖为基本模式,再辅之以提级管辖等特殊管辖模式。
6、股东应责成公司将该委任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7、广东省教育厅、广联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审判决认定省教育厅构成行政垄断行为属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8、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东莞市公安局对协议书上阿梅的签名及指模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均非其所为。
9、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10、在后者的情况下,BIT将可能是唯一可依据的基础来提交至国际仲裁并避免原审判地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