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那些胁从分子、次要分子,应采取争取的方针,给以回头的机会。
2、按作用分类法的理论,胁从犯是不存在的,刑法中只有主要作用和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规定,一些论者关于胁从犯的“较小作用”、“作用小于从犯”、“作用最小”的观点没有刑法依据。
3、未至十里,止宿,榜示胁从者,许自首免罪,过三日以从逆论。
4、冬十一月,番众缚林武力以献,枭首传示;胁从者赦而抚之。
5、忽必烈采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善后方针,杀死李璮,处死王文统,稳定局势。
6、栾迎丰是主谋!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当真的,党的政策很明白!你要是举报栾迎丰组织反革命集团,你就能上去。
7、查皖南叛军业已扫除,各地搜集残余反动分子,除查系被迫胁从应按照自首条例办理俾予自新之机外,其证据确凿之叛军主要人员,准予会同审讯,就地秘密处置后再行呈报。
8、紫凝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诚实可爱的小萝莉,竟然是楚云龙诱拐大计中的胁从犯。
9、寡人下令,受胁从受蒙蔽者免罪,但须效忠大秦,反戈而击,诛杀逆贼嫪毐及同党。
10、法人苏红,属苏志国案胁从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