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节,论述了立法确认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可行性,为健全、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出了建议。
2、本文就未出生胎儿的法律定位、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3、阐述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4、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抽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行为有效,但应由谁承担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或对公司债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6、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是否合并审理产生不同认识,也引起执法标准不一。
7、报业集团对此次事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是涉及个人隐私权问题而请求天价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以及补偿性损害赔偿的前所未有的诉讼。
8、在我国新婚姻法中,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9、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体现了对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扶助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0、本报讯因与雇工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主要条款在确定赔偿项目时少了一个省略号,被法院认定为确定性列举,雇方因此多赔偿了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