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破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2、, 在结果责任主义下,若有损害即应赔偿,行为人动辄得咎,因此,行为之际,必然瞻前顾后,其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受到妨碍甚至被窒息。
3、, 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
4、, 出现问题后,还却一味推卸责任,对事故原因三缄其口,对民众要求赔偿的呼声置之不理,其行为,让人寒心。
5、, 富士康的一位经理表示,公司向坠楼身亡工人的家属支付了一些赔偿金以表示同情,但公司管理层担心,这种做法会鼓励其它工人仿效自杀者。
6、,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民告官”现象及其国家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7、, 损坏厕内的公共设施,一经发现要按价赔偿,如果故意损坏,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8、, 法官判给他损害赔偿金一千元.
9、, 另一方面,晓莉指明成有意领养她的亲儿明昌,要求明成的母亲给与金钱赔偿,令明成母亲震惊。
10、, 中国拒绝就此善罢干休,坚持日本应向其道歉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