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美国采用的是辩诉交易,即诉方与辩方达成的、经法官略加审核的协议。
2、因此,他们宁可与公诉人达成辩诉交易,同意就较轻的罪名认罪,以换取减刑。
3、它反映了这样的现实:即虽然在理论上辩诉双方在陪审团庭审中拥有相等的胜诉机会,但事实上诉方通常拥有许多优势。
4、检察官说他已签了辩诉协议,但没透露具体细节。
5、辩诉交易是美国的一项诉讼制度,本文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法律实践以及法制观念出发,对该制度在中国的适用性作了具体分析。
6、这种严重依赖辩诉交易的做法经常受到美国法律制度观察者的批评。
7、诉辩交易产生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采取辩诉交易可以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早日得到补偿,也有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和谐关系。
8、在戴维斯签字的认罪辩诉协议中,联邦检察官指控斯坦福曾与一名加勒比银行监管官员“歃血为盟”。
9、斯维雷恩:在真实生活中,有时无辜的人被判罪,有罪的人却不受惩罚,绝大多数的案件通过辩诉交易了结。
10、由于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机构职能,我们有特别义务遵从最高法院的判例,并以开诚布公的方式展开辩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