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他看来,“简政放权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更不能为放而放”,在改革突破阶段,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有一些数量的要求是必要的。
2、1982年到1985年,铁道部开始放权让利,把计划、财务、物资、人事等权利下放给路局,路局得到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并实行利润留成制度。
3、进一步简政放权,就要做到“该放就放、该管则管”,放活和监管齐上阵。
4、在第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无论是放权让利、利改税还是承包制,甚至后来的各种股份制改革都具有“管资产”的特点,集中于在国企管理体制上做文章。
5、在节俭办晚会和简政放权双重政策下,我国演出市场步入了转型升级的轨道,部分演出经营者逐步更弦易辙,从倚靠政府转而面向市场。
6、从1984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开始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整整20年,从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租赁制、股份制,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
7、第二,要防止走极端,政府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放任自流,乃至推诿责任。
8、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9、????在包头市委、市政府两个“一把手”的强力推动下,提出谁不换脑筋那就换帽子,用这种高压态势才将简政放权方案推进下去。
10、我们将把简政放权作为转变职能的“当头炮”,在准入门槛方面做“减法”,在增强企业活力方面做“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