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长期以来维权意识淡薄,对产品缺陷造成的侵权行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是自怨自艾,很少有人会去提起诉讼索赔。
2、第四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
3、从2006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连续两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4、如果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机械地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这并没有体现对言论自由权和名誉权的平等保护。
5、在版权局注册你的剧本,给它更多的保护,这能防止有人盗用你的作品,并且在发生侵权案件时,能判给你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
6、微软全盘否认侵权郑码输入法。
7、崇尚多维的侵权法思考模式,以三种正义观的相互交错适用毋宁是理性的选择。
8、本文试从法律现象入手,结合判例提出债权作为一种预期利益,受到侵害应受到侵权法的保护。
9、本报讯(通讯员陈敏)“小站稻”专有权人认为“小站米”的标识侵犯了其商标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5万元。
10、本报讯(记者袁京)被“郑码输入法”起诉侵权10年的官司未了,为避免成为专利侵权人,微软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郑码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