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2、它肇始于西周时期周公提出的“明德慎罚”,中经春秋战国儒家传扬的“为政以德”,形成于董仲舒的“德主刑辅”。
3、“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4、某以为治理国家须明德慎罚、惟刑之恤。
5、并提出明德慎罚原则,要求以德为指导,力求做到刑罚得中,从而缓和了周初尖锐的阶级矛盾,造就了“成康之治”。
6、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7、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8、所以到了周王朝,周公对成王的教诲便成了“明德慎罚”、“敬德保民”、“以德配天”。
9、因此,西周前期的统治者还颇注意敬天保民,克勤克俭,明德慎罚。
10、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