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适用本规定。
4、新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复合伙制度.
5、同时,负债不转给北方公司,而由合伙企业从库存现金和出售企业的收入中支付,剩余现金再分配给合伙人。
6、合伙企业的账簿应保存在企业营业处或企业本部。
7、合伙企业的帐簿应保存在企业营业处或企业本部。
8、公司转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具有可行性,这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
9、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和经营实用各州的有限合伙企业法.
10、各国的范式立法大都采取许可主义的模式,允许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转投资合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