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酷烈之祸,多起于玩忽之人。
2、由于他玩忽职守,结果给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玩忽法律行为的危害有多种形式.
4、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涉嫌受贿近200万元和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北京市检一分院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领导干部要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决不允许马虎从事,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7、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失密泄密等。
8、如果这人是恐怖分子,二十多分钟,电视台岂不完了,严厉处理值勤者,玩忽职守。
9、哈尔滨检察院今天称,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严重违规、失职失责致3人越狱,1名干警被害;两人涉嫌滥用职权及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10、最终,宿城区检察院以杨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张诚等人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50万余元,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