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吴做会议记录员非常认真负责,可以说到了有闻必录的地步。
2、“有闻必录”的传播操作,显然不是现代媒体的成熟理念;而“有闻有不闻”的率直取舍,又无法取代新闻现场充满变数的临阵抉择。
3、和群租乱象比,本报版面实在太少,无法有闻必录。
4、有闻必录之下,便成了政治团体利用的宣传工具而仍不自知。
5、他所到之处,媒体有闻必录,蓝营众星拱月,绿营交头接耳,跨过吴敦义、胡志强、郝龙斌等国民党内一线人物,朱立伦气势盖人一头。
6、当然,我们的报道不可能是有闻必录。
7、在拍摄时,又喜欢采用自然主义的记实手法,对镜头不加选择,有闻必录。
8、虽然有不少网友私信他,但“温州公车违法曝光台”表示自己不是“有闻必录”。
9、前一阵子笔者因感冒发烧去社区医院看病,就亲眼看到一位老大爷像是在餐馆点菜那样“点药”,而医生则“有闻必录”。
10、估计,记者也不相信这位人士有编造细节的必要,于是就有闻必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