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犯杨永明的犯罪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定罪处罚。
2、相对于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的未完成形态。
3、对恶意透支型犯罪构成要件应予以完善。
4、本文在论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对理论界争议比较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外国相关犯罪的立法,对本罪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5、罪过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在犯罪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6、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
7、“春秋决狱”也弥补了成文法的不足,对中国古代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8、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并结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进行综合分析。
9、在实践中,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与玩忽职守型渎职罪的产生既有共性原因,也有与其犯罪构成相联系的特有原因。
10、该部分通过对诸多刑法学者理论研究成果的分析,阐述了关于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罪构成的基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