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祝贺“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在榕召开。
2、要弘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开展军民共建与和谐创建活动。
3、军民情·七律***祝贺“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在榕召开挽住云河洗天青,闽山闽水物华新。
4、他们依法实行民政管理工作,极高的民政工作效率,扎实而富有成果的拥军优属工作等,积累了民政工作的宝贵经验。
5、“四保临江”纪念馆位于猫耳山脚下,凝聚着革命英烈碧血丹心铸就的民族之魂,浓缩了临江老区人民踊跃支前,拥军优属,参军参战的光荣历程。
6、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在2011年新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民政部、总政治部于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7、(湖北日报)(记者陶忠辉、实习生乔芊、孙佳文)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8、(记者陈熹、通讯员刘超)日前,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11年春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9、(湖北日报)(记者陶忠辉、通讯员易水根)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队春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0、法制网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张维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