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形成与经济法在西方世界的诞生走的是两条相反相成的路径,但是它们殊途同归,都是政府与市场,行政与经济相结合的产物。
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1997年成为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
3、黄紫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硕士,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4、最终设计出陕西省政府政策保障和执法监督模式,完善经济法、环境法及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环保产业的法律规定。
5、尽管经验曲线已被证实适用于各个行业,但是没有哪条基本经济法则可以预测经验曲线的存在。
6、从法律渊源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制度属于房地产管理的经济法范畴,而不是出现在物权法范畴,因此,这一制度的行政管理意义远大于法律效力。
7、李小平,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伙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毕业,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在册硕士研究生。
8、一直以来,西方对中国银行业最严厉的抨击,就是它们并不是依据经济法则,而是遵照党政领导的旨意来发放贷款。
9、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北京银行的这种做法是规范风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10、动物福利立法的这些特点,是卫生法、农业法、环境资源法、经济法、商法、社会保障法所不具有或者不全部具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