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郝持经几个月润色,一部持论公允、章法规范的县志成稿。
2、但他持论公允,得红楼“自由”精神,“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3、‘照会关于沪军都督人选,理应事先协商,持论公允’。
4、在此背景下,那些主张持论公允、不视中国为威胁的日本人不是被边缘化,就是被指为“日奸”。
5、全书以历史主义学派对以往历史抱以“同情的理解”的史观进行理论分析,注重历史情势,持论公允,见解深刻。
6、到1945年,日本组织了共计14批次、总数为7万户、20万人的集团式开拓移民团侵略中国东北——这应该是相当接近历史真实、持论公允的解释。
7、这样的稿件很有生命力,很有创造性,不仅被海外所接受、喜爱,也让我们的官员和公众感到风格独具、视觉独特、持论公允。
8、作者当然不是一味地怀疑、然后否定旧论,如这样便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了,而是把人物和时间放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分析,尽可能做到持论公允。
9、朱正对鲁迅的一生及其作品十分熟悉,对鲁迅的亲友和政敌等皆如数家珍,持论公允。
10、某报创刊以来,一向持论公允,所以人人爱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