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法院享有裁定法律违宪而予以废止的权利,但总统保留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参议院则拥有对被提名者的实际否决权。
2、这可能不违宪,但绝对不是今天的保守派斗士们所期望看到的结果。
3、“孙志刚案件”再次引发各界对我国违宪审查的讨论和关注。
4、泰违宪审查背后的政治宿因。
5、其不计违宪违法后果的冲动,颇费猜量。
6、换言之,宪法的“成熟”,它的权威和稳定,在于(相对君主、政府、政党、议会等)独立的司法审查和广泛的公民参与:通过“按原则进行的诉讼(即违宪审查),不断”宣布、适用我们社会的一些经久的价值“。冯象
7、普通法法律至上学说的自然延伸是宪法至上,其间接的结果就是以司法权审查违宪的立法。
8、郎顾之争发端一年后,2005年8月,北大教授巩献田将一封质疑物权法草案违宪的公开信发到了互联网上,同时送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9、前内阁法制局长官宫崎礼壹、阪田雅裕等两名前官员公开指责安倍政府提交的新安保法案“违宪”,要求立即将其撤回。
10、日本在野党方面认为,首相助理礒崎阳辅可被理解为轻视法律稳定性的发言不妥,加强了着重于法案违宪性追究政府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