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的法典可谓封建时代的金科玉律。
2、我写了傻瓜圣经,傻瓜古兰经,傻瓜犹太法典.
3、美商法典的做法颇值得借鉴。
4、新婚姻法总体上完善了现行婚姻法典,但具体而言仍存欠缺或不当之处。
5、我们若要求美国宪法的所有条款都达到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标准,这部世代相传、卓有成效的治国法典就将面目全非了。
6、法典标准构成许多国家食品法规的基础,并且被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定之一确认为国际基准。
7、鉴于宗教财产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应在民法典中予以明确规定。
8、1998年1月13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王汉斌,和民法学者王家福、江平、王胜明、王保树、梁慧星、王利明一致认为起草民法典的条件已经具备。
9、王利明:我国曾多次提出编纂制定民法典。
10、一、当前的内力修为对强大外因的抵抗力;二、对各类术法典籍的瞬间记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