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进兵尤根提过支付私娼半个弗里,就能舒舒服服的过一夜,或者是按照后勤官报过地价,一银弗里相当于一块羊毛毡毯,四分之一银弗里可以买个装水的羊皮囊。
2、但在屏东县部分地区早就有约20家私娼寮,存在时间更长达50年;离谱的是,私娼寮的*交易除了金钱外,竟然还可以通过青菜或猪肉来交换。
3、我可晓得几户贩酒地私娼,半弗里能开心一宿。
4、本研究为横断式研究,采用自拟的结构式问卷,于台北市之公娼与私娼地区,以立意取样法收集203位样本之相关资料。
5、他听人提过这个女子的来历,据说是在半年前,姊妹两个人一齐由军妓营被卖到私娼馆的,现在她一个人赚钱养活妹妹。
6、据报道,台中市丰原警分局表示,接获线报指称48岁的陈姓男子在丰原区三民路巷弄内的1户住家内,暗地经营*情私娼寮。
7、蓄养得最多的是大群的各族女子,她们被训练成能歌善舞、充满邪气的妖艳私娼,供武宗狎玩。
8、楼除了替天行道中贬为山妓的十来个淫恶女子,还有一些附近州县的私娼。
9、这诗激起了李狗娃的斗志,他给地主做帮工,帮商铺跑腿,为私娼拉客,没事做就趴在老秀才的私塾边偷听。
10、艳名远播的新北三重环河南路豆干厝、基隆铁道街、中坜猪埔仔、云林虎尾铁支路,全台著名私娼寮不论已势微淘汰或遭强制拆除,应该也都已风中残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