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2、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3、谢里夫派成为强力支持恢复司法制度的中流砥柱。
4、这个杀人犯被司法机关就地正法。
5、这个案子,尽管复杂一点,我们相信司法部门会明辨是非,公正处理的。
6、本文通过对司法独立原则的理解,结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这一原则的合理性和缺陷性,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作引玉之砖!
7、这种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不光是检察院存在这种现象,其他的司法机关也有这种现象,包括公、检、法。
8、最高人民法院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双管齐下,一手树立和表彰新时期能动司法先进模范,一手及时颁布一系列与大局、与发展、与民生紧密切合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推动能动司法步步深入。
9、“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法律的建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10、附带性审查不仅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大量存在。